三個星期前,跟大頭們結束一場啞口無言的會議後,竟臨時又通知要開會了,時間:下星期二中午,主題仍舊是教學改進計畫,並提出建議的方式 ( 最後還不是依照這些永遠都不會出現在課堂上的大頭們,所定下的荒謬計畫來執行。議題主題明是「加強學生學習效果」,結局成為「老師害怕出事,要求學生『乖乖』在實驗室『寫作業』,乾脆開『安親班』或『安師班』算了」,荒唐 … !這些大頭們這般關心實驗課,怎不想想自己的課堂翹了多少學生,怎麼不一個個抓回來!至少我的實驗課學生都親自做過所有實驗,還要我配合荒謬的大頭規則,簡直逼我頭殼壞去 … )。
三個星期前已說明過本學期課程已經結束,該放棄的通通放棄 ( 這也不錯,自己看書的時間多了 ),該遵照做的也做了 ( 只不過課程都結束了,能做的是把學生叫回實驗室,彼此大眼瞪小眼 ),最後決議的教學方式 ( 不可思議之教學法 ) 唯有等到下學期才能開始。三個星期來沒實驗要做,要檢討什麼? ( 可能檢討我放的影片好不好看吧!)
在此做個預告,敬請期待精彩會議 … … 待續。
[0901070530]
會議結論,大頭們終於決定計畫修訂實驗室課程的癥結問題。這將是繁重的工作,非短期可成,但卻是幾年後可期待的。雖然半年後,就不在這了,能得知這樣的改變也是好事。
但「改」是 motion,卻並不代表 thought 上也「改」。事實上 thought 上的變化,是無須期待的。「教」是互動式的過程,許多大頭仍抱持著硬規定、硬著路的教育觀念,因此「改」勢必最後應仍著重於 motion 的改,而非 thought 的進化。大頭們曲再高,學生們和愈寡…簡直耍猴戲。
在此還是讚道年事已高的楊老師,他雖數年來不再過問普物、普物實驗相關課程,卻對教育觀念真正含有以學生的角度來思索,更甚至深刻體會,也認真看待數年來學生學習心態的日漸頹喪的事實,隨時調整自己的教育模式。雖楊老師與我相交如水,但真的很敬佩他的觀點,及感謝他給予的建議。
再者,某小人之勢,於會議中,終於也袒露無疑。欲加之罪,其心為己,其心為學,雖外人無知,聽者深知其意。教育之大計,落於此等人之手、抱於此等人之心…悲也。以其技之巧,論天下之治,矮也。
講堯舜之道,
論湯武之事,
憲伊呂、師周召,
稽考先王之典,
商度救時之政,
明法度,肆禮樂,
何待王者之興…
[0901081400]
對小人的所作所為還是無法釋懷,不吐不快。
關於前天會議,對W老師的意見實在極其不滿,提出批評
1. 針對實驗室去年底為將年度經費耗完,特向廠商訂購光柵與濾光片之事。他提出購買此類商品之前應先詢問老師的意見。
2. 若目前實驗室的濾光片等有問題,應在保固期內,則要求廠商換新。
A. 經費臨時更動
光柵與濾光片本非實驗室年度預購商品,但於學校結束核銷經費前兩天,C助教才提醒實驗室原有「兩萬元之設備費」已與其他老師的「事物費」調換,故可購買一萬元以下商品。突來的兩萬元,何能於兩天之內儘速「浪費」?因此才臨時決定購買金額應該較貴的光柵與濾光片,來「浪費」經費。至少我是「浪費」在改進實驗品質之上!
B. 徵詢購買意見
購買光柵與濾光片一事,當時也認同C助教的說法,先告知老師,詢問意見後做決定。當時即刻詢問L(負責管理普物實驗室)的意見。詢問後所生枝節不談,至少業已通知相關老師,何需通知「W老師」?本次獨立購買的商品與前學年毫無關係,W老師已非本年度普物實驗室總召集,何需徵詢其意見?若需徵詢,則是否未來其他所有帶普物實驗室課程老師,均要詢問?
W更甚至要求應於購買前更早時間提出問題,這我也於本學期初寫的《普物實驗室「課程規劃」與「設備說明」》中已記載,並於97年8/27寄發所有老師,並有郵件備份存底。當時也請各老師提出對於文中的相關意見,想當然爾,未有任何老師提出意見。以上事實,則我何來臨時提出的變動要求?
C. 依事物費使用之規定
萬元以下之採購,本主實驗室提出為主,主管上級同意即可。突來的「設備費轉事物費」的使用,完全依據既有規定辦理。直到上級,L,簽名決定時,又要求將「事物費轉設備費」使用。手續已到最後關卡又轉換,L也同意,這一切辦理過程與W老師毫無行政關係,為何需要通知他?
D. 要求廠商於保固期內更換濾光片
此批器材是上學年度,W老師任職普物實驗總召集時所採購,論採購問題之相關責任,他該有檢討責任。為何去年W老師與Lu助教,驗貨如此草率,能讓此批新採購器材無誤過關?
我於八月負責實驗室後,才接手一切事物,自己重新測試這批新購器材而發現問題,W老師則將責任推於我,反說我當時未向廠商進行要求!?若未要求算缺失,當初身為驗貨負責人的W老師自己為何當初能通過其驗貨?完全推卸責任,反咬我一口。
為了提升實驗品質,花時間重新檢驗有問題的器材,也提出改進、解決方法,卻盡是得到此等看待。更甚者,W老師自視甚高的說出「要有維修的基本能力」、「實驗室都連一條導線都不能用」這般話語衝著我來。此話可輕、可重;輕則對實驗室的基本建議,重則針對特殊事件。
我所能想到的,是實驗室一些老舊器材無法使用的器材,無人進行維修再使用;以及真巧,他有次到實驗室用到完全不通的導線。
這兩等事情,是我任內所致?或他所見?前任Lu助教,
W老師可曾要求過他?以何等眼光看他?Lu助教任內,未曾修復過任何器材,既使有使用中損壞的,全是我在維修,W老師可曾抱怨過他的能力?W老師可知道他的能力?難道我會修,就怪我?
對老舊器材不修復,這般工作從未交代下來,Lu助教亦從無改善過,為有任何願意負責的老師提出計畫方案,眾所皆知。何今這般工作突然無預警加諸於我,且直接怪罪下來?就因他最近修起「電流天平」所以想到這個?
「電流天平」增購、維修一事,枝節繁生,此不多言。但這屎同W老師任內所生,自己擦屎就好,還邊擦邊往我身上抹!甚至像是我拉的一樣,此等心態不軌,狡猾多詐,真是狗彘不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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